GB/T 1.1-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*1部分: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非等效采用ISO/IEC导则*2部分:2004《国际标准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 本标准代替GB/T 1.1-2000 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*1部分: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》和GB/T 1.2-2002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*2部分: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》。 GB/T 1.1 规定的范围 GB/T 1的本部分规定了标准的结构、起草表述规则和编排格式,并给出了有关表述样式。 本部分适用于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编写,其他标准的编写可参照使用。 注:除非特殊说明,以下各章中的“标准”,根据情况可以指“国家标准”、“行业标准”、“地方标准”和“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”。 修订的原则 1、提高GB/T1.1的普适性,适合我国各类标准的编写。适合采用国际标准。 2、一致性。保持与国际上的标准表述形式相一致性。尽可能与ISO/IEC标准的表述形式、结构和格式一致。 3、连续性。保持与先前版本的连续性。 4、严谨、准确。本标准及指导编写标准尽可能严谨、准确。 5、简化。尽可能使我国标准简化。前言、引用文件、参考文献、引导语简化了。 6、清晰。编排格式更加清晰。增加行空。 与**版主要技术变化 1、封面:①在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的封面显着位置给出标准是否涉及**的信息。 ②标准编号位置固定。 2、目次:目次中不同层次的章、条要素规定要退格。 3、前言: ①增加了标准编写所依据的起草规则。 ②增加了有关**的说明。③删除了说明附录性质的规定。④标准的提出信息可根据情况省略。 4、引言:增加对已知涉及的**,应在引言中表述。 5、规范性引用文件:①简化了导语。②引用的文件可以在线获得。③与国际标准无一致性程度的,无须标注一致性程度标识。④增加引用文件应遵守的原则。 与**版主要技术变化 6、术语和定义:①修改了引导语。②只规定非术语和定义标准的编写。③增加术语和定义不应采用表的形式编排的规定。 7、要求:删除了针对产品标准的规定。 8、标记:增加了标准化项目的标记的规定。(P78) 9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(抽样)、标志、标签和包装:删除了该内容。 10、参考文献: ①每个参考文献应给出序号。②国际、国外文献无须给出中文译名。